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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会无线电管理规定发布 12类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需申请

2021-05-13 13:51:55    来源:北京日报    

为了确保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成功召开,满足筹备期间及赛时各项无线电业务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需求,保证赛时各种合法无线电台(站)、无线电设备的正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有害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我国申办北京冬奥会的相关承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北京冬奥组委昨天联合发布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备期间及赛时无线电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结束后一周止。

《规定》指出,北京冬奥会筹备期间及赛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北京市或者河北省张家口市奥运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本规定。

12类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需申请,包括陆地移动通信设备、手持式对讲机、无线摄像机、无线麦克风、遥控遥测设备、入耳监测系统、无线局域网设备及蓝牙、固定微波链路、移动微波链路、固定卫星地球站、移动卫星地球站和无线监控等其他设备。据有关负责人特别提示,公众对讲机也在审核范围内。

如何申请无线电设备使用频率?根据规定,北京冬奥会筹备期间,单项赛事开始30天前,通过“相约北京”系列冬季体育赛事官方网站或电子邮件 提交。

北京冬奥会赛时期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北京冬奥会无线电频率申请网站提交。

外国领导人、各国驻华使领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国际组织和个人,申请在奥运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使用、携带、寄递或者其他方式运输未取得我国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无线电设备入境的,应当通过外交途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批准。

在《规定》发布同时,北京冬奥组委官网同时发布了详尽解读。(记者 吴东 实习记者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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